“我不该利用手中的职权满足私欲,不仅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损失,也抹黑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形象。”李泽、李姗姗、陈雪梅3人对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追悔莫及。经查,李泽等3人在畹町工委原新农办工作期间,严重违纪违法,共同私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将不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纳入农危改补助范围,未按规定发放补助,虚报数据、未按实际录入系统;擅自将农危改资金挪作他用。按照有关规定,李泽等3人受到了相应处分。
“微权力”虽小,但“微腐败”危害极大,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为此,2019年,德宏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高举执纪利剑,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全州各族群众“有感”。
借扫黑除恶“东风”,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打击走私护私结合起来,健全与政法机关协同办案机制,对公安机关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成立工作专班,一案一跟进,对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不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的腐败问题不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不查清的不放过。彻查影响极其恶劣的陈伟等人跨国涉黑涉恶犯罪系列案、荣世忠等人涉恶犯罪案背后的“保护伞”,深挖盈江某企业原负责人被故意伤害案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8件6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抓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办的问题线索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处分23人。
陇川县发改局干部刀勒用在担任勐约乡瓦幕村脱贫攻坚工作队队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为脱贫攻坚民房建设承包商王某某牵线搭桥,分别于2016年5月合伙承包瓦幕村民房建设40余套,2017年3月介绍承建清平乡新山村民房20余套,并约定上述民房建设项目完工后,获取6万余元的分成。刀勒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这是德宏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一个案例之一。
2019年以来,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一整改”,督促党委政府、职能部门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召开县(市)纪委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会议和工作例会,以“红白榜”形式通报工作情况,传导责任压力。梁河县探索开展提醒式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提示预警,亮出“黄牌”,督促整改。坚决斩断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黑手,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94件165人,处分136人,严肃查处了梁河县勐养镇白马头村民小组建档立卡贫困户“拼户”等典型案件。
全面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紧盯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放,持续发力、精准施治,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州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2件86人,处分73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肖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