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谓监督其事。”2019年,瑞丽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监督检查,抓细抓实日常监督,丰富监督形式、提升监督质效,在监督检查中突出“不定时、不定势、不定法”,纠治作风问题,惩治职务违纪违法行为,着眼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全面抓实“后半篇文章”,推动作风持续向好。
着眼抓早抓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贯彻落实好《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为抓手,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责任意识、廉政意识。2019年,共开展“谁分管谁谈话”5046人次,其中,常规性谈话4587人次、处置性谈话47人次、调查性谈话412人次。26人作出书面检查情况说明,1人在民主生活支部生活会上作检讨说明。对167名新任领导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
着眼“四风”纠治,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件12人。深挖细查“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2起公职人员集体违规接受企业宴请问题给予严肃处理。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清理各类微信工作群、在线学习平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3次,通报问责2人,约谈3人,通报批评6个单位。
同时,集中开展整治“天价烟”“定制酒”行动,加强对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线索排查,深入开展在社会组织和企业兼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设立“小金库”2个,涉案金额529万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决策、末位表态制度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自查自纠和加强监管,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消除可能诱发腐败行为的隐患。
着眼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聚焦扶贫领域,紧盯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干部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15次,发现扶贫领域作风问题67个,问题线索21条,立案12件1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诫勉问责1人、通报问责5人,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聚焦民生领域,围绕教育医疗、环境保护、民生资金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开展整治。重点围绕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对20个涉及民生关切的具体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限时整改。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行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着眼“以案促改”,抓实“后半篇文章”。率先制发《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办法》,细化“以案促改”具体内容,明确“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具体内容、程序规范和标准要求。创新推行负面清单管党治党新模式,制发《瑞丽市作风纪律建设负面清单》,督促各级各部门对照问题、自检自查,补齐短板、防范廉政风险,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良好效果。(李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