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山市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多举措激励干部担当有为。
1月7日,对于文山市古木镇副镇长、派出所所长杨香斌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当天在古木镇政府召开了一场澄清不实信访举报反馈会。不久前,该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杨香斌违规违法办案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问题举报。市纪委监委迅速组织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了核查,最终查明,举报反映杨香斌的问题不属实,市纪委监委及时召开澄清反馈会,为其作澄清。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让我倍感组织的力量和温暖……”杨香斌动情地说道。
当前,信访举报数量成倍增长,其中包含一些不实举报,严重挫伤了一些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解决这一难题,市纪委监委始终重视解决重复访和非法访等问题,强调要用好通报反馈及查处打击等措施,对举报反映内容不实且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进行澄清正名,推动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该市以厚爱树导向,营造“想为敢为”浓厚氛围,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在作出处分决定时,既考虑审查调查对象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影响程度,又考虑其平时工作表现、配合调查以及认罪悔过态度等情节,既严惩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又教育挽救干部,实现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融合。在2017年制定出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和《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适用容错纠错机制的范围和情形,推进容错纠错常态化制度化,为担当有为干部保驾护航。《办法》印发以来,共对16名领导干部实行容错免责,让广大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消除顾虑,放开手脚,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监察体制改革后,更加注重把纪律挺在前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着重运用第一种形态,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让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组织就在身边、监督就在眼前、关爱从未缺位。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54人次,第一、第二种形态分别占65.8%和24.9%。同时,扎实开展县以下职务与职级晋升工作,优先对57名脱贫一线成绩突出的干部晋升职级,为1名干部召开澄清反馈会,切实为一线干部担当作为保驾护航。
一些基层干部受到处理或处分后,一度感到压力大、包袱重、情绪低,影响了工作积极性。针对被处分对象,文山市把回访教育作为关心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已结案件的被处分人员及发案单位适时进行回访,建立健全跟踪教育档案,通过查阅档案、交流谈心、向相关单位普通党员了解情况等方式,掌握被处分对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了解其思想转变及工作情况,帮助受处分干部解开心结顾虑,重拾干事创业信心和热情。将回访结论作为受处分人员按期恢复党员权利和解除处分的重要依据。2019年,共开展回访教育50人次,对积极改过表现好的对象,及时推荐组织部门任用。(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