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开展‘蹲点式’监督,主动下沉到联系地区、部门和单位调研,通过谈心谈话,进行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多角度精准监督,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切实增强了监督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龙陵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主任表示。
2019年来,为强化常态化日常监督,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提升监督的力度和温度,增强监督的深度与精度,促进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下沉到所联系的乡镇(单位),以蹲点的方式开展调研、发现问题,进行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多角度的精准监督。
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该县制定了《龙陵县纪检监察机关“蹲点式”监督工作方案》。“蹲点式”监督工作采取与蹲点乡镇(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关键岗位干部职工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谈心谈话,调阅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财务凭证等资料,召开一定范围内的座谈会,向知情人询问情况等方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现精准监督。
“蹲点式”监督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审查室根据监督联系乡镇(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定期或不定期地作出安排,每2月至少组织到1个乡镇(部门)进行蹲点,原则上要在两年内实现对所联系乡镇(单位)的“蹲点式”监督全覆盖。
据了解,“蹲点式”监督工作开展前,工作组进行认真准备,根据蹲点乡镇(单位)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向组织人事、编制、巡察、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审计、统计、扶贫等部门(单位)了解蹲点调研检查乡镇(单位)有关情况。通过查阅廉政档案、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问题线索和信访工作台账,结合平时工作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后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梳理出需要重点了解的问题清单,带着问题去蹲点。
“蹲点式”监督工作结束后,形成工作报告,全面准确描述蹲点乡镇(单位)的政治生态情况,如实报告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并提出处置建议。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处置建议。“蹲点式”监督工作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分类处置。对涉及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必要时可提级办理。
据悉,2019年,该县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67件,处置问题线索151,批评教育157人,立案2件6人,问责2件3人。(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