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聚焦监督首责 推动日常监督工作常态化

发布时间:2020-02-08 08:04:52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2019年以来,云县纪委监委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创新突破,把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作为履职的常态,全力提升监督实效。

全面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权威性,巡察重点监督的针对性,派驻日常监督的基础性优势,形成相互之间信息共享、日常监督及办案联动协作机制。做实做深日常监督,督促派驻机构擦亮监督“探头”,紧盯权力运行各环节,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把监督融入到党委决策执行全过程,形成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的监督。2019年,查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11个,问责15人。

贯通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把功夫用在日常,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把“红灯”亮在“越轨”前,使每位党员时时处处受到纪律的严格约束,让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2019年,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处理121人(次),占65%。

同时,注重发挥纪律审查的惩戒功能和教育功能,做到执纪审查到哪里,警示教育就跟进到哪里。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曝光、观看专题片、参加警示教育基地及到法院旁听等方式,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以反面典型为镜鉴,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及时将案发对象转化为“鲜活教材”,通过一案一解析,一案一警示,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警示教育的效果。2019年,到案发单位宣布18名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

此外,把正面引导与问责倒逼结合起来,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日常监督,深入了解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等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即实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又突出重点,紧盯“关键少数”,带动管好“大多数”。2019年,利用体验式、蹲点式、抽样式监督发现并移交整改问题99个,处置违纪违法线索7个,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徐守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