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芒市纪委监委持续加大对乡镇(街道、农场)纪委的执纪审查工作指导力度,采取充实基层力量、业务培训、督促指导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农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履职能力。
派出监察室,夯实基层力量。市纪委监委坚持选配精干力量充实基层队伍,及时把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敢担当的党员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一线。向13个乡镇(街道、农场)派出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打通监察监督全覆盖“最后一公里”。同时,乡镇(街道、农场)纪委持续深化“三转”,积极回归主业,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抓实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及时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全方位学习执纪审查、信访受理、案件审理等业务知识,着力破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中的“本领恐慌”和能力不足问题。在组织乡镇(街道、农场)纪检干部集中培训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抽调乡镇(街道、农场)纪检干部到市纪委监委“以案代训”,由办案能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传授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办案要求、办案方法和技巧,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农场)纪委执纪审查能力。
聚焦重点工作,强化监督执纪。围绕脱贫攻坚大局,紧盯惠民政策落实和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查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失职失责、骗取项目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加强监督频率和力度,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将监督的触角延伸至一线,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紧办理、及时回应。
强化督促指导,增强办案实效。实行市纪委副书记包片、监督审查室包镇督办案件工作制度,对乡镇(街道、农场)执纪审查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协助基层纪委摸排案件,制定调查方案,帮助解决办案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等环节对情况报告、证据材料、条规适用等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执纪审查进度和质量。
2019年,芒市乡镇(街道、农场)纪委立案审查46件,占全市立案总数的45%,给予党纪处分38人。(刘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