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普洱市纪委监委全面履行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加大审查调查力度。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市监督对象从2万多人增加到9万多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力量有限的实际,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从工作需要出发,整合监督力量,实践盘活“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即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所联系县(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把各监督“单节车厢”串联、互动起来,打造“监督动车组”,实现力量集成,探索实行初步核实和审查调查“模块化”办案、组团办案、指定办案工作机制,统筹办案力量。
积极破除中央、省级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机制障碍,针对上级管理半径太长,难以实时指导监督,普洱纪检机关又囿于体制机制限制,难以开展有效监督的实际,为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该市纪委监委积极与中央、省驻普单位统筹协调,于今年6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市纪委监委与中央、省驻普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健全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机制,进一步夯实监督工作基础。先后查处了海事、海关等驻普单位4名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清扫国门蛀虫,对驻普单位区域性、系统性腐败形成震慑。
坚持系统集成,强化审查调查服务保障系统化、集成化、协同化。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以“培养专业人才+提升综合素质”为核心抓好人才保障,以“大数据+信息化”为载体加强科技保障,以“硬件+软件”为依托升级后勤保障,重点打造了大数据分析和谈话突破“两支精兵”,进一步加强办案业务保障用房建设。同时,打造了集新闻宣传、舆情信息、教育预防于一体的立体宣教平台。
与此同时,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始终,不断提升从政治和大局高度去审视、分析、把握案件本质的能力水平,准确判断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真正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之中。并坚持“一案一总结”,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效,在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成因,对问题产生发展的“气候、土壤、条件”等深入思考研究,深入分析形成机理,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查办一案”,推动“治理一方”的目的。去年以来,已对13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
2019年1至12月,立案审查调查842件353人,同比增长58.87%;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1人,同比增长41.45%;共对73人采取留置措施,同比增长265%。所查办案件,涉及招商引资、扫黑除恶、教育医疗、城镇建设、民生等多个领域,结合反腐败重点和普洱实际,初步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伍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