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镇康县纪委监委紧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强化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协助县委对县直部门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工作责任32项。建立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制度,县、乡两级纪委书记与同级班子就思想、工作、生活,廉洁自律情况和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谈心谈话,制定“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对一些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共开展谈心谈话570余人(次)。坚持关口前移,严把廉政审查关,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00件7630人(次),全年共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7批229人(次)并签订廉政承诺书,组织廉政考试3场57人(次)。
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彰显监察体制改革成效。年内,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76人次。全要素规范使用监察调查措施,其中,谈话149次,询问178次,讯问45次,查询157次,调取260次,扣押4次,搜查4次,鉴定2次,留置3人。
把作风建设要求明确到具体事项,进一步划清党员干部的行为边界,让党员干部知耻知止。紧盯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重点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起2人并通报曝光。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两违两超”专项整治,坚决查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
坚决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1名县纪委委员被立案审查,1名纪检干部被约谈提醒,1名乡(镇)纪委书记被县纪委主要领导约谈,2名纪检干部因工作失误在干部职工会上作检讨,真正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镇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