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红河州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红河州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9年,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2674件,立案1048件,党纪政务处分1026人,留置55人,移送检察机关79人。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脱贫攻坚,紧盯扶贫领域政策落实、项目资金落地及干部纪律作风等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483个,处理单位44个、责任人338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86批270个问题429人次。同时,加强对贫困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调度,对工作靠后的县市及时约谈和提示预警,对省委指出存在的有关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对南部5个贫困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调研约谈,针对扶贫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对5个县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针对红河县套取财政资金、建水县“个私协会”捆绑收费、泸西和建水两县统计造假等问题,红河州分别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督促相关党组织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17份,切实推动消除案发因子、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突出反面教材警示教育功能,对州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改版扩容,全州350余批次17000余人次到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拍摄专题片《惩腐除泥 红河扬清》,汇编《红河州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让全州领导干部学习警示。
该州还积极转变监督理念,做实日常监督,开展“蹲点式”“体验式”“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推动监督工作精细化、常态化。紧盯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人,持续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强化日常监督、重点检查、专项整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树新风。全州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9件19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3人。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整治空泛表态、应景造势、不敬畏不在乎、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全州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00余件,处理党员干部200余人。
同时,积极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反馈通报解决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工作试点,通过信访听证、反馈通报等方式,解决了22个缠访举报、诬告陷害等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诬告陷害、打击报复行为,对反映不实、诬告陷害且造成一定影响的予以澄清正名,全州共组织召开86次澄清反馈会,为105名干部澄清正名。(洪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