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嵩明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好“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群众诉求民意“主渠道”“晴雨表”的功能,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直查快办、强化责任追究,有效受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1至12月,全县三镇两街道、75个村居委会运用“五级联动”脱贫攻坚平台受理群众诉求4247件,较去年同期上升42.9%,办结4247件,办结率为100%。
运用信息技术,强化跟踪督办。在全县挂牌成立1个县级群众诉求中心,5个镇(街道)群众诉求中心、75个村居委会群众诉求点、400多个村小组诉求联系点,构建起集群众举报受理、办理、监督、反馈为一体的“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同时,不断优化信、访、电、网、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全方位公开举报方式,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形成立体式收集、多渠道受理的信访举报工作格局。从严规范“五级联动”诉求受理机构、协调联动机制、诉求信息办理步骤、诉求信息录入规范、立卷归档等六个环节工作,明确平台管理人员、监察人员、办理人员和相关职责,确保对受理的群众诉求做到应录尽录、责任落实到位。紧盯“五级联动”工作重视不够的村(居)委会,做到随时提醒,适时跟踪。
及时规范录入,审核把关严格。严格按照《嵩明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办法》要求开展工作,针对诉求录入不及时、录入内容不规范等问题,采取专题培训、“一对一”指导、针对问题讲解纠正的方式,不断提高信息数据录入质量。全县共设置1名系统管理员、12名监察人员和220名诉求信息处理办理人员,通过建立“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微信工作群,及时讲解纠正问题。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平台的管理维护,每天登陆掌握工作动态,及时了解平台的使用及数据录入、更新情况,严格对录入诉求信息在受理、办理、反馈、整改、公示公开等各环节进行全面认真整改审核,确保录入诉求信息内容完整、时间逻辑合理、录入要素齐全。
加强监督检查,提升群众满意率。采取专项督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3镇2街道75个村(社区)“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五级联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督促整改,不断提升解决群众诉求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将“五级联动”工作纳入全县党风廉政年终考核,每月定期对全县录入情况进行通报,对“零录入”及录入不规范的镇(街道)、村(居委会)进行通报。对平台录入不及时、诉求录入率低、办理超时、群众满意率不高等突出问题限期整改,对不重视整改、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或弄虚作假等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陈敏艳 王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