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2019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3人次

发布时间:2020-01-22 11:13:33   来源:大理州纪委监委

2019年以来,剑川县纪委监委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挺纪在前,立足抓早抓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去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1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67人次,第二种形态35人次,第三种形态4人次,第四种形态7人次。

教育先行,筑牢思想防线。坚持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实行常态化通报机制,先后下发通报18期,对120个单位162人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把宣布处分决定与警示教育同步开展,实现一案一教育、一案一警示的效果;组织开展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宣讲38场次,1548名干部接受教育;组织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139场次,2931名干部参加;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影,分批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将警示教育课堂移至庭审现场,组织4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活动,形成有力震慑。

抓早抓小,及时警示提醒。坚持常扯袖子、早提醒,对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般性问题,通过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等形式,及时提醒告诫,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做到有苗头必谈、没问题防控,对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责任的单位下发建议书督促整改,切实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去年先后开展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220人次,对扶贫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约谈95次485人,谈话函询6件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监察建议书8份。

动辄则咎,从严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党员干部,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问题,按照规定程序依纪依法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去年,全县共立案43件49人,结案4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组织处理1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7人。其中,扶贫领域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问责8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件8人;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件2人。(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