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以来,施甸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全面提高综合履职能力,切实做到立足主责主业抓监督,凸显执纪审查实效。自2019年以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3人。
为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该县在畅通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基础上,深入基层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开门大接访、基层大下访、入户大走访活动”,全方位收集问题线索。严格线索分析研判关,定期组织信访、案件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审查室等责任部室对信访举报、巡察移交等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筛查出指向明确、可查性高的问题线索,确保不积压、无遗漏。
与此同时,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聚焦重点领域,精准靶向治疗,把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四风”等问题线索作为案件查办重点,通过实地走访、座谈调研、带案下访等方式到基层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对发现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坚决制止动群众奶酪等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行为发生。2019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03件。
此外,该县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工作规定,坚持严管厚爱,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将“四种形态”贯穿运用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在处置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线索时,综合运用好第一、第二种形态,依规依纪、宽严相济做出恰当处理。自2019年以来,全县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8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3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32人次,有效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潘继梅 颜洪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