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2019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批39人

发布时间:2020-01-20 11:40:39   来源:昭通市纪委监委

2019年以来,鲁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的同时,用好用活典型案例活教材,探索实践“典型案例+”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曝光频率,做深做实纪律处分“后半篇文章”。去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批39人。

“典型案例+实时通报”,持续敲响纪律警钟。鲁甸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采取“文件通报、会议通报、网络曝光”等多种通报方式,让“一纸文书”变身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让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典型案例+现身说法”,再次筑牢纪律红线。“我完全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加强对相关党纪党规知识的学习,时刻提醒自己绷紧纪律红线……”这是县纪委监委在县文旅局公开宣布处分决定后,受处分党员干部的诚恳表态时的一个工作场景。为进一步发挥案件的治本、震慑作用,县纪委监委采取到被处分干部单位公开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结合实际,要求被处分人员现身说法、以案说纪,进一步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2019年已对30名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进行了公开宣布,起到了良好的警示、震慑、教育效果。

“典型案例+村社宣讲”,营造氛围拧紧“阀门”。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运用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关口前移,深入乡镇、村(社区)、社,通过召开群众会、院坝会、党员大会等形式,运用人民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多方式表现手法,广泛宣传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形成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扎实拧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阀门”。(林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