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强化问题整改 不断提高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20-01-15 09:35:54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刚过去的一年,临沧市纪委监委保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95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798件,立案40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7人,采取留置措施26人。如何规范处置问题线索,如何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如何确保审查调安全等,该市纪委监委理论结实际“一提高三强化”作了深入探索和实践,取得了全年零申诉,零撤案,零错案的良好效果。

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高度,深刻认识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性,树立案件质量第一生命线的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提升案件质量上来,增强抓好案件质量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强化监督、严格执纪,把握政策、宽严相济。对涉嫌违纪或者违法、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违纪违法认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同时做到不折不扣地执行纪律处分决定,进一步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

强化问题整改。结合中央省市适时开展检查,发现的问题,通报的问题,对所有办理在办问题线索、案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整改,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协管领导到承办部门的负责人,都要亲自阅卷,严格审核,督促承办部门举一反三,对照整改,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同时严格要求准确贯彻执行《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规定》,用规则、规定保障案件质量。

强化学习培训。通过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实践锻炼等渠道,加大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办案业务的培训工作,持续深入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学用结合、交流探讨,不断总结提高案件办理水平,通过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等途径,妥善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规范统一。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政策法规研究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制度。研究制定办案质量检查办法,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职责分工等。细到制定案件卷宗归档装订指导意见,从封面设计、装订要求、目录清单、入卷归档材料范围及顺序等全方位对案卷卷宗制作提出明确标准,做到案件卷宗统一规范。(赵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