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晒出2019年正风肃纪“成绩单”

发布时间:2020-01-14 15:14:02   来源:红河州纪委监委

“2019年,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36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18件,立案审查85件,结案63件,党纪政务处分83人……”2019年,泸西县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落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创新制度、改进方式、严格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干部作风不断好转,为泸西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以上率下,全面压实主体责任。县委坚持以下率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直接督办重大审查调查案件16件次;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8个乡镇、63部门一一签字背书,县委书记带头,县委常委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向被考核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工作特色亮点和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实施责任追究24起,问责单位6个,问责44人,以常态化问责保证知责履责、负责尽责。

教育先行,强化纪律刚性约束。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观看《钟声警示: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警示录》《党风廉政教育警示录:典型案例选》等警示教育片127场8068人次,组织94名党员领导干部到云南省小龙潭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开展“零距离”庭审警示教育活动2期160余人次,开展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专题教育4场898人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廉政测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共审查党风廉政意见来函82件,审查个人1872人次,廉政谈话168人次。

坚持以改促行,深化巡察监督实效。年内组织开展三轮巡察,先后对19个县级部门、1个乡镇、2个村委会开展政治巡察。将巡视组反馈的4个类别14个方面38个具体问题,制定93条整改措施,下发督查提醒30份,开展机动式巡察1次,目前已完成整改36个,基本完成整改2个。对存在不重视整改工作、责任压实不够等问题的17个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谈话提醒4人,诫勉谈话6人,问责5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

持续用力,深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地。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深挖彻查隐形变异“四风”新动向,严防“节日腐败”“微腐败”和“软腐败”。去年内,共发现问题34个,问题线索9条,批评教育纪律作风执行不严人员141人次,问责担当作为不够干部49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6件7人,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4件5人。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单位名贵特产库存清理、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清理、规范津补贴及各类奖金问题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查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1人,查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1件2人。

把握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制定出台《“轮驻式”“蹲点式”监督工作办法》《纪检监察工作“任务派单责任绑单制”工作方案》等制度,提高监督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去年内共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42件,已办结14件,正在办理28件,问责2人,党纪政务处分7人,谈话提醒1人,下发《派单通知书》24份。严格执行《泸西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厘清县、乡、村、组四级干部职工脱贫攻坚责任清单,细化惩处规定,倒逼责任压实。去年,共发送提醒卡42张,年内以来纠正和处理问题27个,纠正和查处扶贫领域问题77个,批评教育139人次,组织处理2人,问责10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降低享受待遇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人。

纪法衔接,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出台《泸西县提醒谈话制度》,在中秋、国庆节前夕,对全县8个乡镇、63家单位开展提醒谈话460余场3500余人次。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加大违纪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去年以来,受理信访举报件336件,处置问题线索218件,立案审查85件,结案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3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立案审查、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0人。使用调查措施1819次,留置监察对象3名。坚持“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截至目前,共刑拘179人,批捕156人,移送起诉5件182人,查封房产92处,扣押车辆46辆,冻结扣押资金1.34亿余元,已办结10件,在办3件,党纪政务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闫维琴  赵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