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处不是目的,“治病救人”才是根本。近年来,安宁市纪委监委持续在深化运用、贯通运用、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松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2019年,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13人次。
防微杜渐,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治未病”作用
市纪委监委把日常教育提醒作为“未病先防”的主要方式,采取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任前廉政谈话、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做到警钟长鸣,时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开展过程中注重精准施教,针对不同层次、行业、领域采取差异化方式,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叩问初心》;组织全市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00余人观看警示教育片《背叛初心终自毁》;针对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领域和部门,对症施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市卫计局班子成员、各医院班子成员、街道卫生院院长旁听人民医院原院长向志敏受贿案庭审现场;组织村社区党员干部旁听通仙村委会原党总支书记、主任梅树清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对我触动很大,他们曾经是党和人民的好干部,因为私欲膨胀,背离初心使命,最终走向犯罪深渊,真是令人深思、让人警醒......”2019年9月5日,市纪委监委组织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120余人到安宁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参观人员观看后感慨道。
警示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清风螳川”微信公众号、政务网公布廉政公开信10封、审查调查工作信息和违纪违法案例,教育党员干部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筑牢拒腐防线。
严管厚爱对症下药“治小病”,实现三个效果统一
“2016年10月,我收受李某的红包4000元,今天我向组织说明情况,上缴所得……”2019年11月下旬的一天,该市连然街道一社区居委会副主任主动到街道反映问题,上缴收受的红包。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态度,经研究,对该村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对主动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违纪问题轻微的党员干部,充分考虑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这已成为市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的重要手段。
坚持挺纪在前,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防止党员从“破纪”滑向“破法”,形成“好同志”至“阶下囚”的缓冲区。采取“监督+”的方式,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依托“单元制”监督、“蹲点式”监督,整合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组监督力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严防形态升级恶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律深挖彻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全年共查处违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6件12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8人,政务警告1人、党纪警告1人、通报批评7人、诫勉问责3人。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高压震慑,执纪问责“治重病”
“2019年,纪委监委向检察机关移送11人,同比上升450%。”数据的背后,彰显的是纪委监委坚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松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惩处,确保第四种形态成为惩治“极少数”的利器。
坚持有案必查,有线必理,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把贯彻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和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腐败问,对严重违反党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党员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做到快进快出、快查快结,着力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倒逼前三种形态更加有效。
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21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54人次,72.3%;第二种形态23人次,占10.8%;第三种形态12人次,占5.6%,第四种形态24人次,占11.3%。(章海燕 毕然 李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