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保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聚焦关键人、关键事,不断凝聚监督力量,抓早抓小,以细化落实日常监督推动驻在部门党风政风不断向好发展,以全力提升监督质量护航高质量发展大局。
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通过认真参与部务会、书记办公会、主任(局长)办公会、室(校、院)务会等会议,对“三重一大”有关事项进行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干部“四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有效防范“家长制”“一言堂”。
抓好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回复工作。严格执行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全面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对提拔任用、试用期满、评优评先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开展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34人。
加大线索处置及党纪审查力度。对4条反映问题线索进行线索排查,作出予以了结、初步核实处置,并对有关违纪违规款进行收缴,督促驻在部门开展“两个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巡察整改工作力度,在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巡察发现问题的同时,收缴违规款13万多元。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件1人,对责任人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坚决清除破坏政治生态“污染源”。(岳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