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临沧市纪委监委非常注重问题线索管理、审查调查组织协调、依规依纪依法办案等工作环节,压实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责任,着力推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运行,不断提升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实效。
着力于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坚持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按照“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动态监管、全程留痕”的要求,指定专人对问题线索台账进行管理,对各渠道反映的问题线索统一集中到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逐件编号,细化登记内容,严格按程序报批,及时转交承办部门按程序进行审批处置。并建立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日清、周转、月报、季结”制度,做到及时登记分办,及时处置办理,使问题线索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着力于综合组织协调,形成反腐败合力。制定《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相关工作制度和部门间专项协作机制,沟通联系、协作配合等。同时还建立与通信、金融等部门的查询和调证取证协作机制,以及跨省、跨地区的协调制度,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步调一致,不断形成强大合力。
着力于督查督办,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从问题线索受理到案件办结,做到全程跟踪问效,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督办,并定期进行通报督查督办情况。
着力于统计数据分析,准确提供信息参考。首先,适时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执纪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统计,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全面、完整、准确。再次,认真对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找准规律和特点,精准及时发现偏差纠正偏差,让数据说话,指导和引领工作,有效发挥统计数据在分析研判、服务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着力于审查调查安全管理与监督。强化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审查调查安全有关规定精神的落实,确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开展审查调查工作。同时,认真开展市县全覆盖审查调查安全检查督查,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层层签订《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书》,强化“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落实,确保审查调查工作规范高效开展。(赵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