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 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发布时间:2020-01-10 11:12:51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2019年来,施甸县纪委监委在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注重在用准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通过及时敲警钟、明红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防微杜渐遵纪守纪成为自觉。

在日常提醒教育上下工夫,今年来,施甸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抓住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洁短信。通过组织观看警示片、到善洲林场接受教育等形式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学习,补足党员干部精神之钙。坚持“凡提必谈”原则,今年来先后组织3批77名拟提拔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提醒新任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守住廉洁底线,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

在强化纪律约束上下工夫,该县制定了《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和《中共施甸县纪委县监察委机关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措施,对如何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哪些问题线索适用于谈话函询、谈话函询的方式和实施程序等作出具体界定。综合运用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全过程,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截至目前,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2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6.5%。

在监督检查上下工夫,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该县纪委监委联合相关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直接进村入户走访的形式,对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和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作风问题进行集中约谈、警示谈话,及时传导压力、夯实责任。(潘继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