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来,玉龙县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作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把案件查办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以案件查办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纵深发展。
明确目标责任,实行办案安全分级负责。2019年共计签订148份《玉龙县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书》,层层签订纪律审查安全责任书,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的格局,保持了依纪依法纪律审查人员零违纪和安全文明纪律审查零事故。
拓宽线索来源,规范线索处置。积极构建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完善案件线索移交制度,实现案源资源共享,对巡察、审计、行政执法、司法机关等发现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受理的问题线索,实行统一集中管理、限时办结、跟踪督办,防止出现问题线索失管失控、随意或擅自处置等现象,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243件。
加大督促办理力度,提高办案效率。突出督办重点,加强对本级机关自办案件、上级机关交办案件、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规范督办案件程序和责任,建立督办工作台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督办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全县16个乡镇都有一个以上自办案件,并已实现年度消除空白乡镇的目标。
做好统计分析,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每季度就全县查办案件情况进行分析、通报,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督促案件检查室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和研究,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每个已经结案自办案件撰写一份案件剖析材料,实现了每一个自办案件都有一份案件剖析材料的目标。
2019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案件106件118人,其中县纪委自办案件27件35人,乡镇纪委自办案件37件39人,派驻纪检组3件3人,移送案件39件41人,结案92件103人。(芮菲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