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抓手,切实监督执纪“窗口”“关口”“出口”重要作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案件审理工作。
明确“一个方针”,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坚持“二十四字”办案基本方针,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加大对办案程序的监督力度,突出对办案期限、调查措施和涉案款物等情况的全面审核,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以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为处理依据。在工作中做到用“一把尺子”衡量每一个案件,力争每一个违纪违法案件处理做到“站得住”,每一个涉罪案件做到“诉得出,判得了”,确保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检验。
做好“两个衔接”,形成案审工作合力。案件审理工作不仅要在审理环节上严把关口,同时还要注重与案件审查调查室、司法机关搞好沟通协调,确保工作配合到位,形成办案合力。注重与审查调查室的沟通协调,尤其是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审理人员主动与相关审查调查室对违纪事实的认定、违纪性质的归类、被审查调查人的态度和认识等方面进行充分交流,确保更好的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好与检察院案件衔接。就案件定性、证据、涉案款物等共同会商研判,确保案件移送到位,并做好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做到对案件处理的跟踪和延伸,切实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做到“两个跟踪”,做好“后半篇文章”。为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处分执行到位,案件审理室采取“两个跟踪”,切实强化处分后工作,真正发挥查办案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治本功效。跟踪落实处分决定,为走好执纪监督的“最后一公里”,防止在执纪工作中出现处分决定“打白条”现象,案件审理室在下达每一份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后,严格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处分决定,并及时跟踪掌握受处分人职务职级和工资待遇调整、处分影响期内晋职晋级、年度考核等次等情况,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不留死角、不“挂空挡”。跟踪搞好回访教育,将回访教育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延伸环节来抓,及时了解和掌握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状况,帮助受处分人员找准思想“病根”,树立信心,正确对待组织处理,让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李云耘 叶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