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定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自觉担负起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重大使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2019年,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73件次,同比增长184.38%。其中检举控告类217件次,占信访举报总量的79.49%,同比增长155.29%。
2019年,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80件,同比增长33.33%。从处置方式看,共计361件次,同比增长32.72%。其中,谈话函询50件次,占处置方式总数的13.85%,同比增长4.17%;初步核实131件次,占36.29%,同比增长47.19%;了结132件次,占36.57%,同比增长53.49%;拟立案48件次,占13.2%,同比下降2.04%。给予组织措施71人。
2019年,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8件,同比增长17.24%。结案76件,同比增长49.02%。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9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7人。
受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乡科级干部16人,一般干部9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64人。
受处分人员按违纪违法行为划分,违反政治纪律的2人,占处分总人数的2%;违反组织纪律的1人,占处分总人数的1%;违反廉洁纪律的19人,占处分总人数的17%;违反群众纪律的17人,占处分总人数的15%;违反工作纪律的19人,占处分总人数的17%;违反生活纪律的5人,占处分总人数的4%;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50人,占处分总人数的44%。
2019年,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57人次,同比增长59.63%。其中,第一种形态166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4.6%;第二种形态56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21.8%;第三者形态17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6%;第四种形态18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0%。(杨晓燕 李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