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安排部署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0-01-01 08:04:27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根据省纪委监委统一安排,近日,保山市召开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市纪委监委、市人防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有关领导以及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派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共计2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对组织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作了动员部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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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发扬斗争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周密组织、扎实推进,切实解决人防系统突出问题,推动人防系统“两个责任”落实,构建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部署在保山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本级查处的典型案件,需要通报的,须报市纪委监委专项治理办公室严格审核后,统一分批以通报、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曝光,强化压力传导,促进责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定期与住建、人防、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惩处腐败问题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筛选典型案例,通过发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人防系统及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梳理出的风险点、列出的重点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会议要求,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立足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找问题要见人见事,见项目见资金,既查找面上的问题,又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对应发现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隐情不报、不处理的,甚至出现腐败窝案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长)责任。市、县纪委监委要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督促人防系统及有关部门履职尽责、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督促人防系统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推动人防系统及有关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杨新华  周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