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文山市纪委监委坚持向内发力,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鞭策与激励相促进,切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不断拧紧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安全阀”。
加强日常教育,强化“内功”修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机关党建为统领,创新主题党日、党的十九大讲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现场教学等方式,夯实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基础,做好“补钙壮骨”。采取月工作汇报、季工作评价、召开半年工作会等形式,对各项工作“把脉问诊”“对症开药”。通过定期总结、查找差距、列出计划、集中点评、主题宣讲、业务培训等方式,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规划、党性修养、业务能力等方面全面提升。
抓好监督管理,锤炼过硬作风。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遵守政治、廉政、办案、保密、组织人事及“八小时以外”活动等纪律情况开展监督专项检查,严防“灯下黑”。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逐一落实重点防控和岗位防控,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155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146条。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作风问题开展明察暗访15次,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
完善内控制度,扎紧制度笼子。围绕监察体制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巡察机构改革三项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印发《文山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从监督的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等方面全面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用“铁规”管住“自己人”。建立市纪委监委目标量化绩效考核办法,实行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公共目标与业务目标量化、自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制度,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刀刃向内,严肃执纪问责。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一般性问题或苗头性问题,采用提醒、函询等方式,强化监督警示作用,对不适宜从事纪检工作的干部适时提出调离岗位建议。今年来,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问题3件,严防“灯下黑”。(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