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开展全员培训 提升纪检监察队伍执纪执法水平

发布时间:2019-11-30 08:12:18   来源:保山市纪委监委

“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日常监督,要在用好用足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上下功夫,在做实联合监督上下功夫……谈话应注意4个方面问题,谈话要围绕案情,围绕证据……”

近日,昌宁县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全员培训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专题研讨培训班的精神,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水平,推动全县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此次培训为期3天,全县138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对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专题培训。培训还围绕信访工作、纪律监察监督、审查调查安全、谈话技巧、案件审理工作、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等方面讲重点,点问题,教方法,明措施。

培训强调,学习贯彻好《规则》和《规定》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每位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深化对学习贯彻《规则》和《规定》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掌握核心要义和基本精神,树牢法治思维,强化执纪和执法相统一,坚持执纪必严、纪法协同,深入破解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难点难题。

培训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深刻认识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对云南造成的破坏和影响,坚决破除就案论案、就事论事的片面思想,要消除听故事、打探客的错误心理,要有“代入感”。要坚持刀刃向内,全面查找自身在思想观念、人际交往、行为方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整改,强化理论武装,做到政治过硬,本领过硬、自身过硬。

“此次培训班的课程设置科学全面,既有理论高度也有业务指导,既有操作性也有针对性。”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这次“充电”很及时,接下来将把学习培训的收获转化为工作实践,增强业务能力,以强大的责任担当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曾春  熊健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