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溪市纪委监委在狠抓全市党员干部作风纪律的同时,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挺在前面,强化监督,不断拧紧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安全阀”。
内控制度方面,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在印发《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以“十四个不准”,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划出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禁区”,进一步规范职责权限,为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我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基本遵循。
日常监督方面,认真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围绕“走读式”谈话开展常态化督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保持全市审查调查零违纪、零事故;建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为215名纪检监察干部出具廉政意见、督促221名纪检监察干部对“天价烟”背后的“四风”问题进行自检自查;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各方面监督;注重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并整治隐性问题,采取不打招呼、不听汇报、查阅资料、交流了解、填写统计表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在2018年完成对元江、华宁、澄江3个县纪检监察机关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上半年对峨山、新平、易门开展专项检查,计划年内实现专项检查全覆盖。
此外,加强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革命,不断修正偏差,自我提高、自我完善,把日常监督与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紧密结合,使纪检监察干部真切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促使其进一步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同时,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家访,与其家庭成员面对面交流沟通,了解受访干部家风建设和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等情况,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同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常敲警钟。(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