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以党建为引领 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19-09-13 08:16:18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今年来,元江县纪委监委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坚持党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多渠道多形式补足纪检干部的精神之钙,有效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共同发展。

始终把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找准工作定位和坐标,以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为抓手,建立定期集中学习教育机制,开展补短板系列学习,采取领导宣讲、交流讨论、自学等方式进行广泛学习,纪委监委班子领导带头讲党课,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定期学习交流,多措并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意识。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培训8期581人次;派出20名年轻后备纪检监察干部到省、市纪委参与专案办理和跟班学习;32人次到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参加业务技能培训。

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党总支超前谋划,周密部署,强化对各党支部的领导,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流提升。党员紧密结合纪检监察职能、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进行相互批评,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实行销号管理,以整改落实促履职能力提升。

始终聚焦纪检监察主责主业,明确党建工作内容,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中,采取以老带新的方式,充分发挥老党员的“传帮带”作用,在实战中练兵,实现党建与主责主业双推进。在开展巡察工作中,设立临时党支部,通过召开临时党支部会议和组务会议,总结每周或阶段性巡察工作,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将责任细化到人,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巡察工作业务等,强化党员意识,提高巡察业务水平,为开展巡察筑牢思想根基。

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今年以来,组织开展内部纪律作风督查4次,对“走读式”谈话工作现场督查1次。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件,其中党纪立案1件1人。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2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1名派驻纪检组长通报批评,以行动和事实回应谁来监督监督者的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翟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