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普洱市纪委监委举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检举举报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培训,传达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分级录入扫描扩大试点工作现场会、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检举举报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培训精神,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检举举报平台建设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并对信访业务进行现场培训。
培训指出,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是党的十九大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一项具体工作任务,对于聚焦监督第一职责、精准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具体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做好检举举报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抓好试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培训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干部要认真学习《信访举报录入工作规范(试行)》《信访举报扫描办法(试行)》等工作规范和办法,培养精准思维习惯,扎实做好精准录入和及时扫描工作,精准受理、精准办理、精准分析信访举报,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力、精准保障;要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倒逼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和信息化建设。通过完成试点任务,规范来访接待场所建设,提高信访举报录入的精准度,加快推进纪检监察内网和政府外网建设,促进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和信息化建设高质量发展;要加强请示汇报和协调,在加大保障和形成合力上下功夫。及时向纪委监委领导汇报培训情况,利用开展试点工作机会,加大对信访举报工作人力、财力、物力的保障力度,为推进信访举报工作奠定基础;加强与案管、监督、审查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和理解,努力实现信访举报受理、转办、核实、反馈等各环节“闭环管理”,提高办信质量和效果。
培训还就分级录入扫描操作及相关信访业务进行了现场操作培训,并对如何更好地开展好信访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王文波 伍晓慧 石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