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河口县纪委监委扎实推进派驻机构管理,结合县级机构改革之际,及时调整12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联系部门设置,明确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范围,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组履职能力,提高派驻监督质量。
“统筹+协作”促力量提升。全县共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其中3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县纪委监委实行统一管理,实现了管理体制由“双向管理”变“单向管理”,工作职能由“同体监督”到“异体监督”的改革。建立健全履职配套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充分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同时,要求各派驻干部要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队伍建设,整合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力量。抽调纪检组参与联合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着力提升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质效。
“教育+实践”促能力提升。先后组织全体派驻纪检组干部参加省州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同时,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活动 、重温入党誓词、主题党日等党性党风教育活动,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挑选纪检监察室业务骨干带领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在工作中“传帮带”,重点指导信访、案件证据提取与使用、案件定性分析、案卷装订等工作。在学中做,在做中学,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切实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的监督执纪能力。
“跟班+轮训”促业务提升。县纪委监委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地安排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到各有关业务室进行跟班、轮训学习和办案训练,不断提高青年干部的业务能力。抽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分批在办案部门跟班学习,有针对性地抽调其参与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提高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的业务水平,促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前哨”和“探头”作用。
“通过创新方式方法,有效提升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探头’作用,紧盯‘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防微杜渐,让监督部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和氛围。”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