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组加强机制建设 为实施深度监管架桥铺路

发布时间:2019-06-01 08:13:30   来源:迪庆州纪委

为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各综合监督单位的工作联系,近日,迪庆州纪委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组紧扣职责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组与综合监督单位联系工作机制》,着力构建纪检组与监督单位间的双向联系11项机制,为扎实开展综合派驻监督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提升监管督促实效。州纪委监委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组自派驻以来,针对所监管单位工作涉及面广、管辖业务多、工作性质特殊,与群众联系密切,廉政风险点多等实际,聚焦主业、创新思路,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上半年,根据州纪委监委对派驻纪检组监管部门的调整,目前综合监督单位增加为8个、加挂联系单位2个,随着综合监督部门和联系部门的增加,实际监督业务范围扩大,涉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研究机构、宗教团体、特殊教育机构等,且监管人员类别多样。为了更好地履行纪检组职能职责,更好发挥纪检组监督作用,确保监督范围全覆盖、零遗漏,纪检组通过派驻一年来对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深入调研、综合分析等情况,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和部门实际,积极探索建立了与综合监督单位的工作联系机制,确保在规范履职尽责中不断提升监管实效。

理顺工作联系事项。建立了监督单位工作机制,形成各监督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有关信访举报线索问题报送制度、廉洁自律情况意见征求制度、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制度和其它请示报告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明确了各监督单位应当向纪检组定期报告、即时报告和专题报告的8项日常工作事项。

明确监督职责范围。建立了纪检组工作机制,从纪检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范围、参会范围及监督内容、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的了解掌握范围、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工作职责、对信访举报件的受理方式等5个方面明确了纪检组与被监督单位的日常沟通协调以及在监督、检查、执纪等方面的具体职责,向监督单位公布纪检组的通讯地址、接访地点、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明确受理信访举报的渠道和分类办理原则,并加大宣传覆盖面,确保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在监督单位各领域做到知晓率100%。

通过建立双向联系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明确操作办法、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促进了纪检组与所监管单位形成工作合力,促进了“两个责任”落实,有效提升了监督实效。(邹庆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