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施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以来,洱源县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对64个县级部门实施“贴身”监督,有效预防和减少驻在部门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
抓好日常监督,全面摸清“家底”。通过出(列)席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三重一大”会议等方式,详细了解部门职责职能、领导班子分工及日常工作运行等情况,对违反决策程序和有关纪律政策的决策事项,提出明确监督意见。同时,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是否申报、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违规是否纠正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保证决策过程公开透明、民主科学。
坚持抓早抓小,着力纠差纠偏。持续推进驻在部门作风建设,从一个细节一个细节抓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针对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利用“廉政短信”和“微提醒”方式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无公函接待等违规违纪行为及时给予提醒纠正,确保“节廉”与“人廉”。
建立完善制度,注重抓细抓长。建立和完善与监督部门党组、机关纪委工作联系机制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征求意见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从重要会议参与、干部任用监督、信访举报核查、工作情况报送、共同协商等方面,理清工作职责、监督权限和工作关系,把“贴身”监督真正贯彻落实到日常监督工作中,让监督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不断强化“贴身”监督的震慑力。(刘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