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玉溪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始终要求派驻机构认真研究驻地实际情况,不断强化各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联动协作,因地制宜,依势而动,找准内外聚合路径“嵌入”到被监督单位,实现内外监督同向发力,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切实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明确职责职能,充分激发监督活力。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厘清监督职责边界,明晰派驻监督与驻在部门内部监督工作关系。以构建长效监督机制为抓手,出台相关履职细则和规定,明确派驻纪检组与市纪委监委领导关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同时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驻在部门内部监督的指导督促,对监督驻在部门的相关工作措施和职责进行明确,要求驻在部门内部监督机构积极协助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各项监督执纪工作。
同向精准发力,有效聚合监督力量。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驻在部门权利严格规范运行这个“靶心”,明确派驻监督与驻在部门内部监督重点,既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共性事项纳入监督范围,又围绕驻在部门各自职能职责特点和权利规范运行重点环节等,制定个性化监督清单,明确重点监督情形及监督措施,加强风险防控,实现派驻监督和驻在部门内部监督同向发力,内外联动。同时,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监督检查,打好精准监督“组合拳”。
细化联动机制,不断彰显监督质效。强化派驻监督与驻在部门内部监督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定期交换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机制。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就制度的政治性、有效性进行合理把关;对不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也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熟悉掌握情况,确保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三重一大”等事项及时了解、全面把握。同时,要求驻在单位内部监督部门定期主动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送工作情况,不断提升内部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监督质量。(邓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