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突出“防”“管”“控” 着力防范和化解干部队伍建设安全风险

发布时间:2019-05-31 08:15:00   来源:迪庆州纪委

为有效防范和化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四个意识”不牢固、“四个自信”不坚定、“两个维护”不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抵御腐败能力不强等风险,近日,迪庆州纪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制定下发《州纪委驻州委组织部纪检组防范化解干部队伍建设安全风险工作通知》,对各部门防范和化解干部队伍建设安全风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各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干部职工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工作中,推动干部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做到纪律教育经常化,坚持典型案例通报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同时,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对干部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和日常提醒谈话制度,督促广大干部守住政治纪律底线,自觉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防”上下功夫。

《通知》要求,各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突出容错纠错,激活干部队伍的干事动力,防范化解不担当风险。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项任务要求。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常态化,扎牢干部队伍不想腐的思想防线,着力在“管”上下功夫。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分析研判和梳理廉政风险点,界定风险等级,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完善各部门干部队伍不能腐的制度措施。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准确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铲除滋生各种风险的土壤,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干部队伍不敢腐的社会氛围,着力在“控”上下功夫。

《通知》对各部门和纪检组在防范和化解干部队伍建设安全风险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相应的监督保障措施。(肖丽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