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以案代训 提升派驻机构干部能力素质

发布时间:2019-05-10 08:01:14   来源:昭通市纪委

监察体制改革后,为确保派驻机构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水富市纪委监委积极思考探索,在业务指导、履职监督、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提升派驻机构干部能力素质,切实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

市纪委监委制定《派驻机构工作办法》,明确派驻机构职责权限,指明工作方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依据,保证派驻机构的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建立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分管联系制度和每月工作例会制度,指导派驻机构科学谋划工作、督促抓好落实。建立纪检监察室对应联系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和业务指导,推动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发挥。

加强学习提升,实现培训常态化。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等方式,组织派驻机构干部参加市纪委监委业务培训班,以及系统内保密、宣传、信息工作培训,促进干部强本领、提素质。注重实战,通过抽调参与委机关案件办理,或指定案件办理,由业务骨干手把手进行“传帮带”,以干代训、以案施教,提升派驻机构干部办案能力,解决办案经验不足问题,实现干部一专多能。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抽调派驻机构干部35人次参与委机关案件办理,抽调2人次参与上级专案办理。

强化监管,严防“灯下黑”。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执行“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约谈提醒等制度规定,制定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进一步健全内控工作机制,对派驻机构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组织派驻机构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开展民主评议,促进干部认真履职尽责。自实行述职述廉制度以来,共有5名派驻机构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加强执纪问责,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对1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约谈,对2名履职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问责,坚持刀刃向内,锻造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