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建立工作制度促派驻机构分片联动高效协同

发布时间:2019-04-05 07:16:33   来源:文山州纪委

近日,为有效盘活市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力量,破解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力量不足,各派驻机构职能发挥不够、监督难到位、盯不着等难题,文山市建立派驻机构分片联动、高效协同的工作制度,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从“单兵作战”向“集团作业”划转,从而实现“1+1>2”的监督执纪效果。

市纪委监委按照“行业划分、力量互补、便于协作”的原则,将市纪委监委20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划分为4个片区,并分别设立片区协作工作组,每个片区指定1名市纪委监委领导联系工作,明确1名片区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由相应的纪检监察室负责指导业务。划片协作工作在市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主体作用,依托片区协作工作平台,整合工作力量,集中集体智慧,统筹推进本片区常规工作,研究推进特色工作,打造不同行业纪检监察工作亮点,形成片区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

各片区协作工作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工作例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共同商讨贯彻落实意见;总结本片区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片区全面工作和片区各纪检监察组特色工作。各片区组长负责收集汇总本片区工作情况,在委机关月工作例会上进行汇报。各派驻机构查处困难较大的案件,可向本片区协作工作组提出申请,经讨论同意后,由片区协作工作组组织联合办理。片区协作工作组对联合办案线索实施统一管理,对案件办理质量统一把关。

在片区内各单位之间交叉开展相关监督检查活动。交叉检查的范围包括:委机关总体部署及相关室统筹安排的重大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及其它检查任务;片区协作工作组根据本组实际需要自行安排的其它交叉检查事项。片区协作工作组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重大事项、突出问题,应及时向联系领导及相关室报告。片区协作工作组在每次交叉检查、作风督查、案件查办任务结束后,应及时向联系领导及相关室上报情况。

《制度》要求全市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关心支持划片协作工作制度建设,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各单位支持配合情况,将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考核。各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及工作人员参与片区协作工作的情况,由市纪委监委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各片区协作工作组全体成员单位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调度,严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周达云  王铭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