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文山市纪委监委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能力、执行力和改革创新能力。
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按照纪律审查和法律审查同步进行的原则,用好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充分发挥监委的职能作用,集中一部分办案力量组成“尖兵组”,对重大违法犯罪问题开展审查调查。深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在3个(乡镇)街道开展赋予监察权试点工作,打通监察“最后一公里”,实现对公权力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从工作运行机制入手,锻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铁军,实践“周计划+月例会+季评价”工作制度。周计划,即每周总结本周工作完成情况并进行自我评价,在总结本周工作的基础上拟定下周工作计划,实行一周一计划一总结;月例会,即每月召开工作例会,交流、总结、通报上月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本月工作;季评价,即分管联系领导每季度对各纪检监察机构当季工作进行评价,提交市纪委监委常委会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情况记入年度目标任务管理,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此外,盘活派驻机构力量,派驻机构从“单兵作战”向“集团作业”转身。建立派驻机构分片联动、高效协同的工作制度,将市纪委监委20个派驻机构划分为4个片区,设立片区协作工作组,每个片区指定1名市纪委监委领导联系工作,明确1名片区组长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由相应的纪检监察室负责指导业务。联合办理片区内的复杂疑难案件及在片区内各单位之间交叉开展相关监督检查活动。
监督检查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对照工作岗位职责职权,查找个人廉政风险点,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摸清“家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采取提醒谈话、问责督导等方式强化内部监督。不定期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在岗情况、作风纪律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于严重违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零容忍。2018年以来,共对乡镇、机关和派出机构开展纪律检查4次,通报工作不严谨纪检监察干部1人,组织调整2人。(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