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坚持派驻监督全覆盖,日前,易门县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易门县纪委监委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单位调整的通知》,对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单位进行调整,使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覆盖全县所有县直部门。
该县始终把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推动机构改革的重要抓手。今年2月,《易门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后,县纪委监委就对县一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同时,结合各纪检监察组一年来工作运行情况,聚焦综合监督单位职责职能和工作特点进行科学调配。进一步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对县纪委监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业务工作、干部管理、考核评价由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
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县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的监督。同时,建立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工作联系规则》等相关制度,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精准聚焦、集中发力,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杨丽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