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自觉用党规党纪规范约束自己,时刻保持清醒认识,严格规范使用手中的权力。”日前,临沧市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为纪检监察干部筑牢思想防线。
与其事后忏悔,不如事前止恶。近年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律人当先严律己”的理念,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利用警示教育报告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以典型案例为鉴举一反三,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自身思想、行动、作风等方面,查找不足和差距,时刻警醒纪检监察干部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同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先后制定印发了《临沧市纪委监委工作规则(试行)》《临沧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规定(试行)》《临沧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一批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坚持刀刃向内,强化自我约束,严防“灯下黑”,2018年,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问责2人。自觉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政治过硬,把对党忠诚摆在首位,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严守纪律、拒腐防变的表率,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让党和人民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