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纪委印发了《大理州纪检监察宣传队伍人才库建设管理制度(试行)》,着力培养重点通讯员、舆情信息员、网络评论员、廉政宣讲员和特约宣传员,构建完善的纪检监察宣传队伍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机制。
宣传队伍人才库建设坚持公平选拔、注重实绩,突出重点、科学分类,动态管理、重点培养,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的原则,入库人员资格条件主要有三条: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具有较高思想道德水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新闻舆论宣传工作方针。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工作方面具备一定业务素质和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奉献精神。人才库原则上应由纪检监察干部组成。在写作、摄影、书画等方面有特长的非纪检监察干部,可经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后推荐入库。入库人员主要从州委巡察办,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各派驻机构及各县市纪委监委中推荐产生,经过推荐上报、审核把关、建库备案等程序选拔入库。宣传队伍人才库入库人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作变动,出现人员调整或离岗的,推荐单位应及时补充确定新的人员并报州纪委宣传部更新备案。
州纪委将建立完善分级分类培训机制,着重强化新闻宣传写作、摄影、媒体融合、网络管理、舆情处置等方面的业务知识,组织多层级、多渠道业务培训。州纪委宣传部对入库人员进、出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定期点评和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表扬,并作为培养、推荐、使用干部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由推荐单位及时进行人员调整,对工作不力、出现失误甚至引发重大舆情危机的进行通报批评。(艾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