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宁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监督关口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实事求是评价干部廉洁情况,从严把好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先评优”。
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建立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管理、分析研判和清理排查,准确把握党员干部廉政状况,为进行党风廉洁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
相关职能室(部)结合工作职责,严格审查被征询对象近3年廉洁自律情况,重点审查有无信访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有无受到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情况;有无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情况;对问题党员干部提出的审查意见一针见血,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审查意见,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的作用。
严格制定廉政审查工作流程图,采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回复的方式,对推荐考察对象、提拔使用干部、评先评优、资格审查等征求意见,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对党风廉洁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
截至目前,共对村(社区)现任班子成员和“两委”预备人选及拟提拔使用的1806人进行廉政审查,对38人存在违纪违法情况如实回复意见。(熊桂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