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龙县结合派驻机构“派”和“驻”的工作实际,积极捋顺关系,各派驻机构在接受县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的同时,切实与驻在部门探索建立工作联系、业务培训、风险防控等制度机制,找准工作同向发力的切入点。
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组建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对63个县级部门及其下属机构监督全覆盖,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管理办法、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细则、派驻干部履职考核办法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和“管”的力度。同时,各派驻机构有效争取驻在部门的支持,与其建立完善材料报送、参加会议、工作联系、征求意见、业务指导、季度例会等制度机制,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推动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县纪委监委每周定期组织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及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同时统筹组织部、党校、驻在部门等定期对各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意识和业务能力的培养,将相关单位机关纪委委员纳入培训范围,通过培训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工作方式方法。注重以会代训,通过每季度召开综合派驻监督单位工作例会,了解和调度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业务指导,促进比学赶帮,取长补短,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本领。
建立岗位风险防控措施。高度重视岗位风险排查工作,把岗位风险排查作为抓早抓小抓预防的具体举措,通过工作例会、日常监督、下发通知等方式,要求各监管单位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督促各部门理清权力清单,确定岗位风险等级,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通过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督促干部树立防控风险意识,建立起以岗位为点、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网,形成协作互动、同向发力的良好工作格局。(许洪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