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通过“三加法”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组履职能力,提高派驻监督质量,巩固管党治党成效。
强化“统筹+协作”促力量提升。全县共设置派驻纪检组11个,由县纪委监委实行统一管理,实现了管理体制由“双向管理”变“单向管理”,工作职能由“同体监督”到“异体监督”的改革。全面运用《嵩明县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监察联合协作实施方案》《嵩明县纪委监委联合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嵩明县纪委监委“统筹联动”执纪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整合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力量。全年纪检组参与联合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30余次,不断增强监督执纪监察力量,提升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质效。
强化“培训+实践”促能力提升。先后组织开展全体派驻纪检组干部参加的12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1期异地培训班,10期知识拓展培训班。同时,组织开展了“重走红军长征路 重温入党志愿书”、祭奠革命先烈、“5+X主题党日”等8次党性党风教育,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精选业务骨干以典型示范、以案代训等方式在工作中传帮带,重点指导信访、案件证据提取与使用、案件定性分析、案卷装订等工作。在学中做,在做中学,以学促做,知行合一,提高全体派驻纪检组干部的监督执纪综合能力。
强化“跟班+轮训”,促业务提升。县纪委监委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地安排各派驻纪检组新进干部到各有关业务室进行跟班、轮训学习和办案大练兵,不断提高青年干部的业务能力。抽调各派驻纪检组干部分批在信、检、审等执纪审查部门跟班学习,有针对性地抽调其参与机关的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提高各派驻纪检组干部的业务水平,促使各派驻纪检组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先后处置信访件和问题线索65件,其中初核56件,函询7件,拟立案2件;党纪立案10件,处分10人;问责8人,提醒谈话25人,纠错诫勉谈话18人。(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