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9-03-13 08:20:24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元江县纪委监委以中央、省通报的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警示教材,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紧密联系当前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举一反三,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带头严守党章党规党纪,不触红线、不越底线。

在近日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中,县纪委监委从中央、省通报的典型案例入手,深刻分析了违纪案件涉及不同职级和多种岗位、突破纪律底线以权谋私、顶风违纪问题比较突出、处心积虑防查反查的特点,剖析了放松自身修养理想信念缺失、特权思想作祟纪律底线失守、“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日常监管不严、内控措施弱化制度执行不力的原因,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从反面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以这次警示教育为契机,带头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从严从实加强自身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打造反腐铁军,维护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参加警示教育的纪检监察干部在讨论中一致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充分表明纪检监察干部身份不是“护身符”,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在党纪面前绝无“特权”,与其他党员干部一样,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和腐蚀,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警钟长鸣。

这次警示教育主要包括现场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个人对照检查、撰写心得体会等内容,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使警示教育活动入脑入心。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担负着更加光荣重大的历史使命,也经受着更大的考验。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在任何时候都必须自身立得端、行得正,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唯有此,才能把腰杆挺得更直,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对其他党员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作用。干部监督室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保健医生’,就是要抓早抓小抓预防,尽量减少或避免干部的犯错机率。”元江县纪委监委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人员如是说。(翟东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