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市纪委监委晒出2018年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成绩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31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68件次,立案71件81人,立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8件9人。
强化“内功”修养,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定位,高度重视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在强素质、增能力、提水平、严纪律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机关党建为统领,创新主题党日、党的十九大讲堂、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现场教学等方式,夯实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基础,做好“补钙壮骨”。通过定期总结、查找差距、列出计划、集中点评、主题宣讲、业务培训等方式,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规划、党性修养、业务能力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
以体制改革为抓手聚合力,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监察委员会顺利组建挂牌,全市监察对象从3169人上升到16345人。同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在市级部门派驻17个纪检监察组、派出3个纪工委,并赋予监察权限。推进监察权向乡镇(街道)延伸,在3个(乡镇)街道开展赋予监察权试点工作,实现监督全覆盖。建立健全与政法、公安、检察等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各项工作顺畅对接。综合使用“12+3”调查措施,对1人依法采取留置。
细化工作流程,依规依纪安全办案。聚焦审查调查主业,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对干部经常性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监察意识,着力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案件,着力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等作风典型案件,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着力查处重大职务违法涉嫌犯罪案件。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完善排查处置机制。对执纪审查中发现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的,及时启动试用调查措施,彻底查清。
强化自我监督,坚持刀刃向内,探索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坚决防止“灯下黑”。修订市纪委监委议事规则,建立完善机关和派驻机构人员管理考核制度,执行派驻机构及乡镇纪委向市纪委常委会述职办法,开展系统内工作调研,明察暗访、纪律检查。2018年共对乡镇、机关和派出机构开展纪律检查4次,通报工作不严谨纪检监察干部1人,组织调整2人。(吕玉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