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昭通市印发《关于做好深化市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推进昭通市级机构改革工作。
《通知》强调,深化市级机构改革,是破解新时代全市深层体制机制问题、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重要保障。市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抓好改革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涉改部门的机构、职责按市委要求及时有序调整到位,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市级机构改革任务。
《通知》明确,在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7个机构改革专项协调小组,统筹对应涉改部门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市级机构改革组织实施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此外,《通知》还明确了涉改部门办公用房调配、文件发送、印章启用、挂牌规范及档案交接管理等工作的相关要求。
《通知》要求,涉改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纪律规矩要求,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肃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经纪律,严守保密纪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各环节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和涉改部门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确保机构职能、人员转隶、“三定”规定等按要求及时调整到位。对改革中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突击花钱以及推动工作不力等违规违纪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市纪委监委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改革中的违纪行为,以严肃问责推动改革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机构改革顺利有序推进。(马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