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依法是前提,履行职责必须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进行活动。”凤庆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该县积极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结合实际,下深功夫、细功夫依法规范行使监察权,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通过集中学习、发放读本自学、领导解读领学、网络平台互学、知识竞赛促学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监察法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建立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实行重点工作提示预警和督查督办制度,对线索排查处置、谈话函询办理流程进行完善和提升,提高问题线索办理实效。在审查调查中,严格对标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综合运用监察法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实现法法衔接顺畅高效。
“取证的各位同志要注意,办理查询不得少于2人,带好工作证和查询文书。严格执行批准的查询对象、范围和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查询范围。所有的查询内容、开具的查询单,都要备案留查......”近日,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对外出查询的工作人员提出要求。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积极推动协调联动制度化,以监察监督为重点,建立了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判、组织、审计、金融系统等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水平。
县纪委监委依法规范行使监察权的工作实践,有效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的转化,2018年,开展谈话146人次,询问434人次,讯问6人次,查询40次,调取195次,扣押7次,勘验检查1次,鉴定2次,留置1人,确保了审查调查零违纪、办案安全零事故。(史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