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对各派驻机构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大考”

发布时间:2019-01-28 08:07:18   来源:文山州纪委

“纪检监察组对我们部门的帮助非常大,特别是在主体责任派单制落实上,帮助我们解决了长期以来主体责任派单内容不精准、派单不及时、回收不及时、共性内容多,个性内容少等问题。”“不怕您笑话,我们单位往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前,常常出现整个单位人员全体加班加点弥补痕迹资料的情况,从纪检监察组进驻以来,他们年初就印发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日常一些临时性需要开展的自检自查工作也提醒督促到位,我们把工作都做在了平时,今年考核我一个人就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台账资料整理清楚了……”这是州纪委监委各检查考核组听到的反馈声音。

近期,文山州纪委监委抽调人员组成3个检查考核组,对州级派驻机构2018年度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的“六项纪律”等六个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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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文山州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部门实际和行业特点,探索监督方式,加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重点督查、随机抽查和专项整治、专项纪律检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提醒日常化、纪律作风督查常态化,切实履行好对派驻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工作成效普遍较为明显。

各派驻机构主动谋划年度重点工作,聚焦重点开展监督,教育提醒筑牢防线。如驻州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研究制定内部工作任务清单,将主体责任派单建议参考、督促落实责任制检查考核问题清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等20项任务列为年内工作事项;州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建立党组书记和纪检监察组长党风廉政建设会商沟通制度,每个季度组织监督部门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专题研讨,现场“把脉会诊”,主动督促主体责任落实;驻州工信委纪检监察组建立驻在部门处级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处级干部离开文山外出需向纪检监察组报告离开时间、目的地和返回时间等事项,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监督提醒;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州发改委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3名工作人员“到基层交纳伙食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通报。同时,各派驻机构坚持每季度督促监督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派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从听取工作开展情况和查阅工作台账入手,从派单时间、派单对象、派单内容和派单形式等方面对部门主体责任派单制开展督促检查。积极运用文山监狱、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廉政教育馆、西畴精神纪念馆等主题教育场馆组织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的干部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邀请州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作宪法、监察法宣讲和行业反腐败斗争形势报告,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落实‘两个责任’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派驻机构既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又要推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落实好主体责任。州纪委监委各派驻机构要摆正位置,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不当‘稻草人’,不做‘挡箭牌’,既不能唯唯诺诺,瞻前顾后,也不能盛气凌人,颐指气使。要严格遵循党章要求,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驻在部门党组织和派驻机构同向发力,共同把严的要求落实到日常管理监督中。”州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负责人道出了开展年度“大考”的意义所在。(朱妍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