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把好任前廉政教育、动态监管、考核测评关,强化对试用期干部的监管,确保干部时刻绷紧“廉洁弦”。
严格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打好“预防针”。实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负责人采取任前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廉政教育,并签订廉政承诺书,打好试用期“预防针”。
严格述廉述责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对新提任的试用期领导干部实行动态监管。要求每个试用期干部每年撰写述廉述责报告,上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备案。重点对其述廉述责情况和在试用期间的表现、完成工作责任目标、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严格考核制度,加强履职情况监管。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组成考核组对其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其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试用期满干部写出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在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考核会议上述职述廉,同时进行民主测评、分别谈话,进一步了解试用期满干部履职情况。(普红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