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为进一步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洱源县将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有机结合,统筹运用监督力量,推动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全面提升党内监督效果,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发挥“驻”的优势,补齐巡察监督短板。派驻机构充分发挥“驻”的优势,不断强化日常监督,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提醒,对重大事项直接过问,接到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压实驻在部门主体责任和强化“一岗双责”。同时,积极配合巡察工作,在巡察组进驻后,及时向巡察组提供驻在部门(归口监督单位)的有关信息,并配合做好材料收集、沟通协商等工作。在巡察结束后,配合相关部门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督促驻在部门(归口监督单位)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及时补齐巡察监督短板。
借助“巡”的震慑,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巡察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创新性、战略性制度安排,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利剑。通过巡察,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从普通表象中挖掘问题,从群众反映中梳理问题,对被巡察单位和党组织进行全面的“政治体检”,直击问题靶心,让监督直抵从严治党的“神经末梢”,形成震慑效应。借助在巡察中建立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将巡察监督发现、处置、解决问题的要领、程序和原则有机“植入”派驻监督,进一步增强派驻机构“督”的能力和“察”的本领,全面提升派驻监督效能。(刘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