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委巡察工作,提升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水平,推动巡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维西县出台《维西县委巡察人才库选配和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共5章17条,对巡察人员的来源与选配、管理与培训、奖惩等作了明确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巡察队伍,使进入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做到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着力提高全县巡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队伍建设正规化水平。
《办法》明确将参加巡察工作作为锻炼干部的平台,切实发挥巡察“熔炉”的作用。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县委组织部建立巡察人才库,从全县各级各部门选取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的优秀干部、后备干部和相关专业人员进入巡察人才库。新提拔干部原则上必须进入巡察组至少参加一轮巡察工作。巡察工作任务完成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对巡察工作人才库人员参与巡察工作的表现作出鉴定,并反馈县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参加巡察工作鉴定情况应当作为巡察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党员民主评议、组织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办法》的出台,为选优配强县委巡察组人员,规范巡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增强巡察发现问题的水平与能力,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王彦洁)